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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2015春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12 08:00:00; 作者:教务科 阅读次数:

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2015春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教务科

为了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准确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同时有效促进学风转变、严格检测学生学业水平,依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教考分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请全体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时完成任务。
一、新课结束时间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内容务必于2015年6月26日前(星期五)结束。
二、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安排
    除体育、音乐、形体、政治、礼仪外均为考试科目,实行集中排考、集中制卷、集中保存、从严执行的原则,其中14级语文、数学6月26日参加全市统一考试(见市教科所2014-2015下期质量检测通知)。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1、考试时间安排(见教学工作行事历)
(1) 所有考试科目以最后通知为准,开考时间:每天上午8:00开始,下午3:00开始;
(2)所有考查科目由任课教师安排在7月3日前完成考核;
(3)实训操作考试统一安排在7月3日前内完成;
(4)理论考试在2015年7月8日前完成;
(5)补考时间:2015年10月前进行(以最终排定时间为准)
2、考场安排
(1)专业课考试:实践操作考试安排在实训工厂(与专业技能拓展成果、技能项目训练成果结合,),理论考试在各班教室;监考教师由教务科确定。
(2)理论课考试:考室、考号和监考教师由教务科确定。
3、监考教师人数安排:每场考试安排甲乙两名监考教师,实训考试监考与专业技能拓展成果、技能项目训练成果结合,需要单独考试的由教研组报教务科安排。
4、试卷收发地点:本次考试在立善楼二楼党员活动室(2—29)设立考务工作室,考试试卷统一在考务工作室收发。
5、试卷发放时间
(1)考务工作人员须提前25分钟到考务工作室,并准备好试卷收发清单和装订试卷工具;
(2)考场甲监考须提前15分钟到考务工作室领卷,乙监考须同时到考场清场。考试结束后,由甲监考教师填写考场记录、违纪违规材料,并交回领卷处;乙监考教师负责将试卷交回考务工作室;
(三)考前任务及日程安排
1、考试科目教研组长任务:
(1)2015年6月19日前:在教务科确认需安排考试的课程、本专业各班实训考试场次安排、实训操作考试甲监考员名单;
(2)2015年7月1日前在“数字化校园——课程教学系统——材料缴交”中提交命题计划。
(3)2015年6月26日前:组织本教研组老师学习本校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
(4)2015年7月1日前:审核本教研组出题教师所填写的《命题细目表》,并详细审核《命题细目表》的考点和难度系数符合要求后,督促本教研组老师将所承担科目的考试试卷(A、B两套)严格按照试卷格式命制,审核后交到教务科。
(5)2015年7月15日前:将本教研组教师的《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收集后,上交教务科。
2、考查科目教研组长任务:
(1)2015年6月19日前:向教务科上报本科考核方案。
(2)2015年7月3日前:督促本组老师完成任教班级的考核。
(3)2015年7月15日前:将本教研组教师的《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收集后,上交教务科。
  3、考务人员任务:
(1)2015年7月1日前:完成理论考试科目的试卷A、B卷(含答案)的收集工作;
(2)2015年7月6日前:完成理论考试科目的试卷印制、密封工作。
四、试卷命制工作
1、各科试卷均在“数字化校园——试题库管理系统”中完成,可以采用手动组卷或自动组卷方式实现,每门课程必须至少组装2套试卷。
2、各专业至少一门课程的考试必须采用在线考试,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课程需要从试题库系统中导出试卷,按指定的试卷格式排版后交教务科审核。
3、命题教师须填写《命题细目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出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注意:因本次考试运用随机抽卷,两套试卷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另一份作为补考用卷,请出卷教师保证试卷质量)
4、试题的分量和难易程度要以绝大多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原则上难度系数不超过0.8(即中上水平学生得分率在80%左右),采用自动组卷的考试可适当上下浮动。考试分值各科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个别情况经申报批准,最多不超过150分钟。
5、命题教师要认真核对试题,保证试卷内容及格式准确、规范、工整、清楚;试卷参考答案要规范、完整,评分标准应明确、清晰。
6、各教研组要严把试卷质量关,认真组织审核。
7、出卷教师认真填写命题计划及《命题细目表》。完成试卷命题后,按《命题审批表》规定程序审批。
8、各科试卷印制、分封完成后,由教务科统一保存,由专人管理。
9、考试结束后,教务科统一组织各教研组集中阅卷。
10、各教研组在出卷至考试期间须严格保密,出卷教师应注意试卷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试卷,制卷期间严禁学生出入制卷办公室。如有泄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监考工作
    1、各老师都应承担安排的监考任务,教师无故不参加监考,将纳入年终考核;监考人员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原则上任课教师不得参与所任课程的考试监考。
2、考试期间,教务科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考,某课程考试期间,该门课程授课教师应在考场内巡考,解决试卷解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3、监考教师必须全程监考,待本考场全部科目考试完毕后方能离场,不得迟到、中途无故、借故离场或提前退场,无故延长考试时间,发现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4、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填写清楚并上交教务科,所考试卷整理好后按要求进行装订。
5、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监考规范》。如发现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应严格按规定收集违纪违规材料,于考后与试卷一并交回教务科。
6、教务科教务人员应在各科考试结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该科考试违纪违规数据汇总。
7、具体监考安排以教务科通知为准。
六、阅卷工作
1、教务科在考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各教研组进行集中阅卷并复核,严禁单人全程阅卷,试题库系统会对在线考试的试卷自动判断客观题,阅卷老师须人工完成主观题评阅。
2、各科试卷应及时批阅,由任课教师在学校“数字化校园——教务管理——我的教学任务——当前学期(2014—2015(2))”进行成绩上网登录。
3、各教研组长于2015年7月18日将本教研组教师的《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汇总后上交教务科。
4、本学期任课教师上网登录学生成绩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2日24:00,超过时限登录系统将予关闭。本学期成绩登录错误需进行修改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7月13日17:30,超时将不办理修改手续。如因上述原因引起教务人员未能及时核对补考清单造成学生缺补考的,任课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学生考试按缺考处理。
七、补考、缓考工作
1、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安排在2015年10月进行,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缓考一并进行;
2、教务人员务必打印成绩总表、补考清单及相关电子文档(统一用电子表格),以便核对、清查补考名单,及时安排补考。因教务人员未及时清查补考清单而造成学生未能及时参加补考的,教务人员按教学事故处理;
4、具体补考考试日程(含专业课、文化课)教务科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公布。
5、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未能参加补、缓考的,一律按缺考处理。
八、其他相关事宜
1、各班班主任于2015年6月19日前,在学校“数字化校园——学生管理系统”中系统中认真核对本班学生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修改,因班级学生信息有误造成成绩录入问题,则由相关班主任承担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
2、计算机专业和信息中心必须确保学校所有教学用计算机、校园网络、数字化校园平台正常运行,信息中心需要提前就在线考试做压力测试,确保在线考试顺利进行。
3、学生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缓考,应在考试前一周交由班主任向教务科提出申请,经教务科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如错过缓考时间,不再安排重考,直接作缺考处理。
4、在考试的准备、组织、实施、后续等各阶段出现的各种工作失职或延误,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5、有关学生考试规定、试卷收发和评阅、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等要求,按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