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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国旗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22 10:49:37; 作者: 阅读次数:

 

升降国旗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体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时间制定本制度。
一、行课期间(节假日除外)每周星期一早晨10点、开学典礼、散学典礼,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庆祝活动时必须举行升国旗仪式,每周星期五放假时降下国旗。
二、举行升旗仪式,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全校教师着校服整齐列队站在学生队伍之后,面向国旗,肃立敬礼。班主任站在学生队列前面,整队时面向学生,升旗时面向国旗。
三、升旗仪式程序
1、由学校团委负责主持。
2、升旗奏唱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升旗完毕后先由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再由学校领导或政教科值周教师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或进行其他教育活动。
4、升旗仪式结束,学生有秩序地离开。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都必须立即原地站立,自觉肃立,面对国旗,待国旗升至杆顶时方可移动。
五、升旗手由各班推举产生,护旗队在全校产生,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旗任务。
六、为了维护国旗尊严,升国旗须徐徐升起,其位置必须到达杆顶,每次降下时不得使国旗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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