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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五·一”假期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09:35:12;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支部、各科室:
“五·一节”假期将至。进一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五·一”假期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支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工作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管好科室人员,坚决把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贯彻好落实好;学校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度假。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和教职员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假日氛围。
二、严守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1.模范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带头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耍特权、搞特殊;
2.疫情排查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每天及时报送排查有关情况;
3.严禁违规用公款吃请、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服务对象单位(个人)、服务对象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住宿、礼品礼金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贺卡、购物卡等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教师假期违规补课、乱办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任职任教等。
9.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介入非法组织。
1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参与黄赌毒。
11.严守假期期间值班工作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缺岗脱岗、空岗漏岗、擅离职守。
12.严禁在QQ空间、微信等发表、转发反党、反人民、低俗等不良言论。
1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14.严禁奢侈浪费,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
15.严守森林防火各项要求。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检部门将加强对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各种举报信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广大师生可通过电话举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廉勤委反映问题。
举报电话:08393233888  08393371667  18981200177  
电子邮箱:357977024@qq.com
                              
                                                        2021年4月19日